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11日,县委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司法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党组书记、局长谢建国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目前已经全部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深入,推进法治桂阳建设还有差距
1.普法宣传力度不大
(1)履行县委普法办公室工作职责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八五”普法规划的学习研究。2024年9月,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学习《“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意见》,进一步明确今后我县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措施。二是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团、法律明白人队伍和大学生普法志愿者队伍,组织全县法律明白人举办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法律明白人队伍法律知识水平。开展“线上线下”宣传,“线上”依托微信、新桂阳、蓉城视点等媒体平台,常态化推送普法视频,充分利用公共场所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移动电视屏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抓住国家工作人员的“关键少数”,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认真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线上学法考法。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突出机制保障、因地制宜、有效覆盖三个方面下功夫,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了县人民完小、流峰镇双江村、白水瑶族乡江友村等一批特色鲜明、寓教于乐的法治文化阵地,大幅提升了法治宣传的影响力、渗透力和趣味性。三是制定下发《2024年度全县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点从深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大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化基层依法治理、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等5个方面,18项具体工作任务对2024年度的普法宣传工作进行了计划安排。四是关于全县“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计划在2025年中共桂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中开展,目前筹备会议中,全县“八五”普法评估工作也已列入会议内容,待省市召开会议后我县立即组织召开。
(2)普法工作推进不平衡。“法律六进”整体推进力度不够,特别是边远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员工的普法教育仍然存在盲区。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措施、方法多数老套,变化不大,缺乏针对性,教育如何守法履行义务的多,引导如何运用法律维权的少,对受众吸引力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律师、大学生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群体在全县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宪法、民法典、生态环境保护法、反电诈等法律法规和群众需求以集中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治讲座、法治体检等多种形式开展。二是创新普法形式,在新桂阳APP、县电视台蓉城视点、微信公众号开设“法治桂阳”专栏,以工作动态、以案释法、法治前沿、法治信息四个板块开展线上普法。三是在巩固原有法治文化阵地基础上,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突出机制保障、因地制宜、有效覆盖三个方面下功夫,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了县人民完小、流峰镇双江村等一批特色鲜明、寓教于乐的法治文化阵地,大幅提升了法治宣传的影响力、渗透力和趣味性。四是组织开展“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等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组建桂阳县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团队,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法律帮扶措施,为企业精准“把脉问诊”,帮助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生产经营和管理制度,预防法律风险。同时,向企业管理人员讲解合同签订与履行、劳动用工制度、企业融资借贷和企业涉法涉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3)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考评机制不够健全,尚未实现规范化运行。普法工作考核流于形式。
(4)整改情况:一是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省、市的落实文件。二是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督导措施,结合年度绩效考评,对执法单位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考评工作。三是组织开展 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通过书面报告和现场报告形式开展,进一步提高责任单位的思想认识,全面推动普法主体责任落地,切实凝聚普法工作合力,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
2.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满意度不高
(4)法律援助效果不明显。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大,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方式、途径知晓度不高,群众“信访不信法”现象没有明显转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召开党组会研究,同意从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中划拨3.7万余元印制、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三折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援助宣传产品,并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同时,在桂阳古郡戏台广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在蔡伦广场开展法律集中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二是2024年,从县域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选派31名律师和法工分别在县劳动仲裁委员会、县残疾人联合委员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民武装部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电话值班,针对的服务对象提供精准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服务。三是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系列宣讲活动,夏小忠、张德义等律师(法官)深入民营企业、军营、学校、社区、监狱、农村等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知识讲座12场次;四是在县法律援助中心办事大厅设立“军人军属优先”“老年人优先”等牌匾,2024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审查受援人经济状况时,将原来的“经济状况证明表”改成“经济状况说明表”,全面实行“承诺制”;五是县法律援助中心招募8名律师在县检察院实行每周二、周五坐班值班,协助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招募9名律师(法工)参与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日轮流坐班,为群众提供精准法律咨询。六是2023年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19件,2024年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30件,同比增长11件。
(5)公共法律服务监管、指导不到位。对全县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管宽松软,部分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者存在乱收费现象。对司法鉴定、行政调解机构指导督查缺失。
整改情况:二是2024年5月至8月,县司法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整顿法律服务市场专项行动,整顿期间,县司法局深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走访调查4次;积极配合郴州市司法局抓好县域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经省司法厅验收,湖南志浩律师事务所已成功创建省级规范化律师事务所;二是2024年4月至6月,共随机检查(抽查)律师事务所3家5次,基层法律服务所4家9次,司法鉴定所1家1次,查出档案管理混乱、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8个,整改问题8个。抽查了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2024年收案收费登记本,未发现私自收案收费等违规违法情况。三是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县司法局一楼大厅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箱”,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法治桂阳”公众号公布举报电话(0735-4470833),受理信访投诉。四是选派律师(法工)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类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全县32名律师和23名法工人均至少参加1次政治轮训、1次业务培训。五是为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发挥作用,县司法局积极向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汇报全县行业性专门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10月30日,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组织县司法局和12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主管部门召开桂阳县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会上审议《桂阳县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意见》,下一步,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将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6)法律顾问形同虚设。对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和“一村一法律顾问”履职的指导、监督、考核缺失,部分单位的法律顾问处于顾而不问的状态,“一村一法律顾问”履职有名无实。
整改情况:一是对《桂阳县政府法律顾问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严格县政府法律顾问选聘的条件,提高“进入”门槛,2024年开展法律顾问续聘工作。现聘任法律顾问7人由律师组成,2024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办理县委、县政府各类法律事务254件,参与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的各类专题会议160余次。二是建立了县政府法律顾问日常考勤、履职情况、工作成效等台账,通过制度、合同、考核评价等形式强化对县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三是为进一步提升政府法律顾问的履职能力,防止“聘而不用”,推动我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出亮点出成效。11月7日组织开展了县政府法律顾问座谈会。加强了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事务的管理机制,健全提前参与机制,促使送审部门法律顾问协同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合法性审查工作,更深入了解行政工作政策性强等特点,进一步提高合法性审查质量和法律顾问服务能力。四是结合我县律师和法工实际,2024年将县域31名律师和23名法工分别安排到全县374个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五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大汇报,争取“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3.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未抓细
(7)规划制度建设滞后。未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桂阳县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5月,收集整理相关文件,编印《桂阳县安置帮教工作手册》,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及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手一本,推进了安置帮教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二是根据安置帮教工作要求并结合桂阳实际,拟写了《桂阳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汇编》《关于调整桂阳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名称及成员的情况报告》,在讨论、审批过程中,根据《关于印发〈桂阳县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桂阳县社区矫正委员会、桂阳县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相应取消,其相关工作职责由县司法局承担。三是为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收集整理相关工作建议,向省、市司法行政机关推送。四是通过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会暨业务培训会、组织全县社区矫正技能大比武活动等形式,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不断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法律法规及文件的学习,以学代练,不断提高执法及服务质量。五是围绕建设高素质、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司法协理员队伍,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指导下,桂阳县开展了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为更好落实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奠定了人才基础。六是为更高质量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制定出台了《桂阳县司法局落实命案防范工作闭环的十条措施》。
(7)对矫正对象管理不严。矫正对象存在人脸违规签到、虚假定位、不打卡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召开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研判会议,下发《2024年上半年桂阳县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报告》,点名道姓指出问题,督促司法所加强对社区矫正日常管理等。二是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编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实用手册,手册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湖南省暂予监外执行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根据这些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由县社区矫正股常态化督促司法所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打卡,督促司法所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调查取证,并依法处理。三是依法严格审批司法所上报的社区矫正对象申请外出、办理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等事项,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或资料不全的事项,联系湖南省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运维中心删除填录内容,并要求司法所重新上传正确资料。五是坚持对受理的每项委托调查评估先由司法所调查并出具建议,再由社区矫正股集体审议确定意见的原则。六是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根据核查情况分类进行处理。
(9)安置帮教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创业就业情况进行摸底。二是2024年7月,开展社区矫正就业相关培训活动,并邀请人社局相关专家进行讲课。三是编制《桂阳县安置帮教实用手册》并发放相关人员。四是督促乡镇(街道)、司法所及时开展安置帮教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五是研究制定并使用规范统一的《安置帮教对象告知书》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版、各司法所版;对安置帮教对象联系不上或不愿来所里培训及第一次走访安置帮教对象时等特殊情况,统一了工作要求及档案,走访笔录填写模板。
4.行政执法指导监督不力
(10)“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督导不够,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存在公示不及时、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不全、文字记录不完善、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数量未达到规定要求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建立“法治政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栏、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办执法协调小组会议部署、日常工作督促,及11月份结合法治督察进行督促,执法信息公示已经规范。二是2024年9月结合执法资格考试,对各单位法制审核力量进行摸底,初步掌握基本情况,11月结合全县法治督察进一步督促,已进行通报反馈。三是印发《桂阳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桂司发〔2024〕3号),已经完成案卷清单上交,案卷评查工作经费研究上会等准备工作,下一步拟委托第三方评查、反馈初评结果听取申辩、组织专家复核、下发评查通报,扎实开展本年度执法案卷评查。四是因政策原因,示范创建暂不便于继续开展。2024年以来,根据上级关于基层减负的指示精神,暂停全部示范创建工作,我县行政执法单位评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建设单位也暂停开展。
(11)行政执法乱象未得到有效遏制。对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办法不多,措施不硬、效果不佳,行政部门执法中乱作为现象依然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中省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配合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执法乱象专项整治,共8个执法单位上报34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二是传达学习市司法局文件,正在筹备执法评议活动。三是已在法治政府专栏集中公布举报途径和网址。四是已对接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电办、县信访局等单位,常态化开展执法权限争议协调,共同商议执法边界不清的问题,调处4起权限争议,初步解决综合执法部门和行业执法部门执法边界不清问题,明确了行业监管以行业执法部门为主、涉及违法的则移交综合执法部门查处的总原则;另明确自然资源、住建部分执法权力划归城管后,城管暂时只能承接县城规划区内的执法,县城规划区以外仍然由原执法单位执法。
(12)执法评查“后半篇”抓得不实。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对执法案卷评查出的问题整改欠缺力度,未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未能实现以评查促整改、促提升的目的。
整改情况:一是县司法局在全市率先完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上墙公示。二是制定完善了桂阳县行政执法个案监督文书和台账。三是2024年7月组织开展了2024年执法案卷评查。四是组织全县各执法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督促整改。五是2024年9月,组织住建局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进行行政许可的业务培训(该局行政处罚权已移交到县城管局)。六是2024年12月,县司法局副局长、司法局执法监督股股长到城管局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七是组织开展2024年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其中全县成绩前10名中,县城管局有4人。
5.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不够扎实
(13)培训指导工作不到位。对规范性文件管理重视不够,培训指导与审查管理“两张皮”。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桂阳县规范性文件审查培训方案》,加强对各乡镇、各县直行政执法机关等开展了综合行政执法和规范性文件的培训。二是出台规范性文件材料审查目录,加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实际操作培训力度。加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实际操作培训力度。三是2024年8月,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股全面梳理了全县制发的法规及上位要求,建立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及资料报送全流程清单并组织指导实施,规范了各部门制发文件的程序。
(13)备案审查工作不严格。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责任未压实,对文件送审稿和有关材料的完备性、规范性审核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备案审查责任。出台了《桂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抓好了对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具体安排和落实;二是对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建立相应的机制,实行规范化管理,将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征求意见纳入审核清单;三是2023年两个单位在起草《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桂阳县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过程中以会签形式替代征求意见,分管领导对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征求意见要充分且规范。四是制定《桂阳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
(14)督查考核机制不健全。未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日常备案监督、年度考核督查,如在2024年法治建设督察方案中,均科学设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分值,已建立了督查考核的长效机制。二是在2024年法治督察工作中,已落实对规范性文件的督导工作。按照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试点的实施方案》要求,2024年10月会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大法制委开展对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分片指导。
6.新时代司法所建设进展缓慢
(16)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力度不大。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实施意见》要求,部分司法所未能满足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所需的业务用房。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8月23日在全省调解暨司法所工作推进会上,组织全县司法所长再次学习《湖南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实施意见》,党组书记、局长谢建国就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意见。三是安排部署。局党组先后在2024年度召开5次会议研究部署司法所规范建设工作。三是督导落实。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督导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三个督导小组对全县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督导。四是整改成效。目前全县21个所的业务用房达到80㎡以上,符合规范化建设面积要求。目前仅白水司法所因白水乡政府办公大楼要拆除重建,无法进行规范化基础建设外,其他各所都在2025年3月前全部完成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工作,充分保障了司法所业务用房的需求。
(17)履职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足,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有效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方面还有较大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开展干部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干部素养。制定了《桂阳县司法局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于2024年5月承办了全市“1+1+N”行动推进会暨“法律明白人”培训班;2024年9月,社区矫正股结合大比武,开展了社区矫正业务培训;10月23—25日组织开展了干警联学班培训。二是2024年5月—6月,组织法律顾问、业务骨干深入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展“法律明白人”暨人民调解员培训,全县22个乡镇374个村(社区)的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代表参加培训,有效提高了乡村基层干部的法律水平和调解技能。三是2024年11月草拟了《桂阳县司法局2025年度基层司法所轮训方案》,准备面向基层司法所39名干部分6期进行业务培训,采取“以干代训”的方式,到局机关进行全员轮训,后经请示相关部门,暂未执行。下步,我局将继续与上级部门对接,争取能用更多更好的方式,开展对干部职工的培训。
(18)服务意识还需加强。教育引导基层司法所干部为群众提供“暖心”服务、高质量服务方面抓得不实,部分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群众服务态度较差。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上级统一安排,我局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学习教育,通过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原文、讲微党课、纪律党课、开展交流研讨等方式进行学习教育,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底线意识、服务意识。二是及时修订《桂阳县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将《正风肃纪“八坚守八不准”》列为重要内容,从坚守政治纪律、坚守道德规范、坚守执法规范、坚守群众纪律等方面,对干部作风进行规范管理。三是对巡察指出的群众投诉的两个事例进行了核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为人民服务。
7.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9)“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来,共召开了21次党组会,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1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每次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从思想政治、党建工作、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研讨发言12次。二是10月29日,邀请县委讲师团到局里进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宣讲,全局40余名干部职工受到一次深刻的学习教育;10月23—25日开展了干警联学班培训,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内容。三是整改以来,各支部均按巡察整改的要求,认真记录支部活动及学习内容,在开展好学习的同时,将相应学习资料一并整理归档。④由局党总支书记对各支部负责会议记录的支委成员进行谈话提醒,督促以后要及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20)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未压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印发了《桂阳县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安排的通知》,对局领导进行了分工,明确了由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出台了《桂阳县司法行政系统网络舆情和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对如何做好意识形态分析研判、舆情监管、舆情风险评估等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局领导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采访接待、舆情应急处置等工作组的职责;9月份召开党组会,又进一步学习了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二是开展意识形态培训。2024年先后4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三是2024年修订的《桂阳县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干部日常考核内容。
(21)网络阵地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对标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稿件报送有关要求,制定《2024年县司法局宣传统计任务》,统筹全局信息上报,分解股室任务数,压实各股室长责任。二是“法制桂阳”微信公众号,按照“每周2期”频率及时更新,有效扩大了宣传面。截至2024年12月,该公众号已发布 87期,关注人数超 620余人,流量点击率达 35148次。
8.保密工作存在泄密隐患
(22)主体责任落实走过场。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开展不扎实,未能达到发现问题、整改提高的目的。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召开局党组会,强化对《保密法》的学习,切实提高保密意识。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保密相关法律法规,保密意识进一步强化。二是2024年6月,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并制定《桂阳县司法局关于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明确定密责任人的通知》,及时调整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桂阳县司法局保密管理制度》。安排部署2024年度的保密自查自评工作。2024年6月—7月组织开展了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全局干部职工和内设股室均开展自查自评,并形成了《桂阳县司法局保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并持续做好自查问题的整改。
(23)保密队伍建设不规范。对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确定不精准,保密审查手续不完整,审查未签字;涉密人员离职离岗移交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核实涉密岗位及涉密人员,完善审查手续。通过整理并统计2022年以来各股室处理的涉密文件,重新明确了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加强教育培训,到公安机关进行涉密人员出入境登记备案,并做好了人员保密审查工作和完善了相关手续。二是加强涉密人员培训,严格执行保密相关规定。全局 16 名涉密岗位人员均完成了2024年度全国保密教育线上培训课程,考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对涉密离职离岗人员组织开展提醒谈话并签订了离岗保密承诺书,规范做好离岗移交手续,强化离岗后保密后续工作要求。三是强化涉密网络人员管理,加强网络保密管理制度教育,各股室负责人均签订了《涉密网络使用人员保密承诺书》。
(24)保密意识薄弱。单位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书面记录审查签字不完整;保密资料储存较随意。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保密培训,全局16名涉密岗位人员均完成了2024年度全国保密教育线上培训课程,考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二是2024年1-12月,3次在职工会上及多次在微信群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实施细则》等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保密知识。三是出台《桂阳县司法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认真落实局新闻信息发布三审制和保密审查制,未经三审的稿件一律不得信息公开。四是强化干部职工对保密资料的保管意识,加强对局电脑的监管和对电脑信息的管理,要求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得储存涉密文件材料,2024年4月已对全局所有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进行保密检测,全面清理计算机内保密文件。
(二)反馈问题: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整治不力,廉洁风险和作风问题依然存在
9.作风建设抓得不实
(25)干部考勤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桂阳县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和《桂阳县司法局干部职工日常工作制度》,对上班打卡签到时间、相关要求及考勤奖罚做出明确规定。二是从2024年8月份开始,每周至少开展一次作风督查,对有迟到、早退、旷工和不规范着装等现象的,进行通报。每月通报当月考勤情况,并在三楼公示栏公布。三是将日常考核纳入绩效奖。对迟到、旷工等情况按次扣除相应的绩效奖。
(26)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开展廉政谈话。2024年9月,在党组会上,党组书记、局长谢建国对全局中层以上领导开展了一次集体廉政谈话,从讲政治、守规矩、严责任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他局领导也于每个季度对股室负责人进行了谈话。二是对隐患苗头开展有针对性的谈话。2024年6月,党组书记、局长谢建国对存在隐患苗头的局机关工会原主席进行了专门的谈话。三是制定谈心谈话方案,及时组织落实。由局政工室及时做好谈心谈话情况的统计工作,并上报至县委政法委和市局。
(27)下沉基层指导工作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局领导联系司法所制度。印发《桂阳县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安排的通知》,对局领导联系司法所进行了安排。二是及时向干部职工下发工作提示,提示他们深入基层开展走访。2024年来,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法治阵地建设等工作多次到基层司法所进行走访调研。三是结合“送法下乡”、法律援助等日常工作,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开展下基层走访活动,深入村组、深入社区、深入学校、深入企业推进法治工作开展。2024年8-12月,先后组织了49场次“送法下乡”活动,参加活动的干部职工达330人次;法援中心上门开展法律援助3次,为群众解决难题。
10.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上会研究
(28)2019年,单笔1万元以上的开支共计12笔,党组会议记录本未见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党组会再次组织学习了“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强调大额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桂阳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对大额资金支出做出规定:“单项支出10000元(含本数)以上的支出,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报党组书记审批。未经审批的开支,不予报销,单项支出10000元(含本数)以上的支出,报销时需附党组会议记录。”
11.财务管理不严格
(29)报账要素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桂阳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对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采购流程进行了规范。二是2024年8月,财务分管领导对装备财务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了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培训。四是安排财务人员参加了省司法厅组织的财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业务水平。
(30)违规报账、虚列开支。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桂阳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并完成了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培训。三是安排财务人员参加了省司法厅组织的财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业务水平。四是由局分管财务领导召集相关人员,开展集体谈话,并调度、督促整改工作,对应退款项进行清退,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三)反馈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大,队伍活力不强
12.基层党建工作弱化虚化
(31)党总支工作未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党总支于2月26日召开专题总支委会,再次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积极制定党总支工作计划。2024年2月,局党总支制定了2024年工作计划。三是及时召开总支会议。2024年1-12月,先后召开13次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对机关支部分设、总支书记调整、制定总支2024年工作计划、吸收预备党员、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等事项进行研究,并做好了详细的记录。
(31)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各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和组织生活会。二是规范总支生活。2024年1月,机关支部调整和总支书记调整,总支及时召开了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了支部分设、各支部成立筹备小组、总支书记调整、党员发展等事宜;每月及时召开了总支委员会会议,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总支和各支部资料明确了专人负责保管。三是严格按流程发展党员。2024年来,对1名预备党员、1 名入党积极分子按规定的流程进行发展。四是2024年以来,总支每月均通过企业微信群对当月主题党日活动的开展进行提示,并建立了总支委员会联系党支部制度。
(32)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提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各支部按照上级提示,结合当月工作实际,开展好“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二是明确工作要求。各支部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前,均先制定活动方案,报支委会研究后施行。同时要求必须将会议方案、签到表、活动相片、学习资料、党课讲稿等资料整理归档。总支和各支部资料明确了专人负责保管。总支资料由总支组织委员张孝东负责,一支部资料由组织委员谢丁鲜负责,二支部资料由廖石根负责,退休干部支部资料由龚声光负责,法律服务联合支部由欧阳满保负责。三是2024年以来,总支每月均通过企业微信群对当月主题党日活动的开展进行提示,及时将县委有关要求传达到各支部。建立了总支委员会联系党支部制度,并开展了23次指导。
13.选人用人问题突出
(34)专业人才培养和储备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鼓励本系统人员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参加法考,对参加法考的,考前给予事假10天,方便其备考。2024年我局有一名司法协理员报名参加了法考。二是积极向县委汇报引进专业型人才。2024年,局党组先后向县委递交了《关于请求安排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优秀专业型干部到县司法局工作的报告》《关于请求对县司法局编制分配和人员安排进行调整的请示》《关于借调刘某辉同志到我局机关工作的请示》《关于请求选调专业型干部到公证处工作的请示》。三是严把招录关。2024年4月,全省公开招录公务员时我局有2个岗位,我局向组织部门提出的招录要求是必须为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而后来招录进来的2人(其中1人在招录后放弃录用)均为法律本科毕业;对协理员招录,我局的要求是大专文凭须是法律专业,其他专业须是本科。
(35)人事安排严重失衡。人事安排上统筹不力,现有的人力资源未能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退出领导岗位干部作用,在进行干部分工时,安排协助班子副职的工作。同时,积极推荐参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一人被推荐参与柔性援疆3个月,一人抽调到县优化办工作。二是合理安排岗位。2024年6月,经局党组研究,对部分司法所岗位进行了调整。三是积极向县委汇报引进专业型人才。2024年,局党组先后向县委递交了《关于请求安排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优秀专业型干部到县司法局工作的报告》《关于请求对县司法局编制分配和人员安排进行调整的请示》《关于请求选调专业型干部到公证处工作的请示》等。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加强思想认识
1.组织专题学习活动。定期组织开展相关政策法规与业务知识学习,邀请专家学者、上级领导进行解读,确保全体司法行政人员深刻领会政策要义,提升业务素养。
2.强化责任意识教育。通过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开展内部讨论交流等方式,让每一位工作人员明晰自身职责,明白工作成效与全县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紧密相连,增强主动作为、积极整改的责任感。
(二)健全工作机制
1.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梳理现有的内部管理制度,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环节,进一步明确相关规定和要求,使其更加科学化、合理化。
2.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搭建跨股室沟通平台,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对于涉及多部门协作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职责,优化信息共享流程,避免工作推诿、重复劳动等情况发生。
(三)深化成果运用
1.分析整改数据。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挖掘工作中的薄弱点与闪光点,为后续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2.推广成功经验。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优秀工作方法、创新举措等在全局范围内推广,以点带面,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同时积极与其他地区司法局交流分享,借鉴先进经验,不断完善自身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5-4470836;邮政信箱:桂阳县龙潭街道凤凰路桂阳县司法局;电子邮箱:gyxsfjzgs@163.com。
中共桂阳县司法局党组
2025年4月16日
来源:桂阳县委巡查办
编辑:欧阳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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