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号)
2024年11月14日桂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李雄辞去桂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李雄辞去桂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后,其桂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桂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14日
来源:新桂阳
编辑:欧阳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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