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对谭某宇等11名风险职业和重点场所人员10月份以来未开展10轮以上核酸检测进行通报,要求公安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县公安局龙潭派出所、鹿峰派出所随即对相应责任人依法进行询问,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警告及罚款处理。
根据《湖南省人群、物品和环境核酸检测实施方案》,需对20类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当前对商超和农(集)贸市场、装修装卸、快递服务人员按2天1检频次落实核酸检测。谭某宇等11人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目前已经公安部门依法进行了处理。
来源:新桂阳
作者:李勇
编辑:欧阳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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