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总策略,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严密防线,依法严厉打击偷渡违法犯罪活动,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提供和举报境外偷渡入桂人员线索给予奖励,现公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举报境外偷渡入桂人员、组织者、参与者、匿藏者及非法入境人员的接收者,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将予以奖励。
二、奖励标准
举报境外偷渡入桂人员活动线索,按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单位)一次性奖励(以人民币计算):
(一)举报境外偷渡入桂人员活动线索的,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2万元;每查获1名参与者,奖励1万元;每查获1名匿藏者,奖励1万元;每查获1名非法入境人员的接收者,奖励1万元。
(二)相关线索已获得其他部门同类奖励的,不重复奖励;对不同人员就同一线索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举报的,按举报时间顺序确定一名奖励人(单位)。
(三)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三、解释权属
(一)本公告由桂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
(二)本公告内容与最新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四、24小时举报电话:0735-4422066。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桂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2月17日
来源:桂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刘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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