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6月11日桂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袁国才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段久梅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黄沙坪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宁向东同志为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禹乐君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雷尧钦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刘丙成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军翔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唐朝斌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黄明民同志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史劲松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任命:
马立芳同志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唐玲芳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冯 辉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袁国才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黎伦红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唐小兵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黄沙坪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鲁同志的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刘亚平同志的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彭永明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邓敏同志的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邓富荣同志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雷少军同志的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
肖阿梅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来源:新桂阳
作者:桂阳融媒
编辑:李维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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