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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桂阳县“十大孝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2017-08-18 16:51:56 字号:

  

 

  2017年桂阳县“十大孝星”评选活动

  实施方案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为贯彻落实郴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在我家”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家庭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进一步弘扬孝德文化,培育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形成重德孝、重和谐的良好风尚,营造孝老爱亲、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浓厚氛围,推动和谐桂阳建设,桂阳县文明委、中共桂阳县委宣传部、桂阳县文明办决定举办桂阳县“十大孝星”评选活动,用典型的带动力量引领更多家庭、更多市民树立优良家风,建设文明向上的家庭文化,传递正能量。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情满蓉城 孝德相传

  二、评选时间

  2017年8月—9月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具有良好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桂阳公民;

  2.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

  3.孝敬父母、公婆、岳父母或其他长辈,理解尊重再婚父母,对待继父母如生身父母,能够长期细心、耐心照顾老人,事迹感人,得到群众广泛赞誉;

  4.家庭和睦,爱护子女,以德育人,对残疾孩子或亲人不离不弃,事迹突出;

  5.积极参加社会敬老、养老、助老公益活动,热心救助特困老人,多年义务收养、照顾社会老人,有典型事迹的。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2017年8月10日-8月20日)

  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倡议书、下发实施方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十大孝星”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内容,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报名。

  2.人选推荐(2017年8月20日—9月15日)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

  一是组织推荐:各乡镇依据参选标准,每个乡镇至少推荐1名候选人,县级机关各部门负责推荐本系统、本单位的“孝星”,志愿者协会等团体负责推荐在志愿服务中发现的“孝星”;

  二是个人自荐:民间推荐可以推荐他人或自我推荐。

  候选人需填报推荐表和6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2份,用A4纸打印,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到邮箱:gywmb4470399@163.com,随附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申报材料于9月15日前报评选办公室。评选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联系电话:4430298)。

  3.确定“十大孝星”候选人(2017年9月16日—9月20日)

  评委会根据推荐情况,在对被推荐人进行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从中择优确定20名左右的“十大孝星”候选人。

  4.候选人公示(2017年9月21日—9月23日)

  通过“天下桂阳”微信平台、新闻媒体等形式将“十佳孝星”候选人事迹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如有异议,评委会将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核实有问题的候选人,取消参选资格。

  5.确定“十大孝星”人选(2017年10月1日前)

  评委会根据候选人事迹和调查情况,进行认真评议,最终确定10名“十佳孝星”人选。

  6.颁奖(2017年10月下旬)

  在“我们的节日·重阳——百善孝为先”启动仪式上对“十佳孝星”进行表彰,给予奖励。

  五、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桂阳县文明委主办,中共桂阳县委宣传部、桂阳县文明办承办。活动设立组委会和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组织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十大孝星”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严格标准条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来源:红网桂阳县分站

编辑:陈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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