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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桂阳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学讲话用讲话”心得录交流活动的通知
2015-08-17 11:08:03 字号: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县属企事业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引向深入,根据湘宣电〔2015〕9号文件和郴宣电〔2015〕12号文件的要求,今年要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学讲话用讲话”心得录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总体安排

  活动从4月份启动,到12月份结束。以全县党员干部为主要对象,重点是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活动中,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每人要完成“三个一”的学习任务:撰写一篇以上学习心得文章,形成一篇学用调研报告,进行一次心得交流发言。县委宣传部、县委讲师团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心得征集和集中交流活动,在全县推动学讲话用讲话热潮的形成。

  二、学习心得征集

  (一)征集学习心得的类型:一是“微心得”。主要记叙在学习中产生的思想感悟,文字不超过500字;二是体会文章。主要阐述在某个方面的学习体会,字数不超过2000字;三是实践案例。主要是总结某个方面的实践成果,字数不超过3000字。

  (二)各乡镇(街道)、各系统党委将学习心得电子文档报送县委宣传部541办公室(联系电话:4470397,邮箱:gyxc4470397@163.com)。报送要求:各乡镇(街道)、各系统党委每月不少于1篇,报送时间为每月4日前。县委宣传部将对报送情况每月一通报。

  三、学习心得交流

  (一)在《今日桂阳》报、桂阳新闻网开辟“学讲话用讲话”心得录专栏,在《桂阳宣传》微信平台开辟专题,刊发学习心得内容。

  (二)县委宣传部、县委讲师团年底将把优秀学习心得文章结集成册,编辑《“学讲话用讲话”心得录》。

  (三)对各地各单位报送的学习心得,由县委宣传部、县委讲师团择优推报给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和市直新闻媒体。

  四、活动有关要求

  (一)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县属企事业各单位由所在的系统党委负责组织开展此项活动。

  (二)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各系统党委要制定相应方案,确定活动负责人和联系人,及时报县委宣传部541办公室。

  (三)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参加活动的情况和各地各单位报送学习心得的情况将纳入今年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督查的重要内容。

  (四)各乡镇(街道)、各系统对报送的学习心得要认真把关,不准网上下载,照抄照转,一经发现,通报批评。

  中共桂阳县委宣传部

  2015年4月20日

来源:

作者:中共桂阳县委宣传部

编辑:陈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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