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全县生态文明机关创建工作会议召开。此次生态文明机关创建工作将在全县范围内,所有符合创建要求的县直机关、人民团体和县属企事业单位开展。原则上自今年起,分三年创建,到2017年全面完成全县生态文明机关创建工作。今年环保、国土、住建等30个单位需完成创建工作。
会议指出,生态文明机关创建工作是任务和责任所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广泛宣传,形成全民参与的重要氛围;要克服难关,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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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艳
编辑:陈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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