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法服兵役。
政治条件: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身体条件:按2015年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征求意见稿,男性身高160CM、女性青年158 CM以上,视力标准为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或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
文化条件:非农业户口青年,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包括具有同等学历的中专、技校、职业中专等);农村青年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年龄条件:男性青年为2015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可放宽到21岁,根据本人自愿,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女性青年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17至19周岁,普通高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报名方式、时间:今年依托“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登记时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0日至8月5日。有参军意向的应征青年请到户口所在地武装部联系,统一网上报名。
桂阳县征兵报名咨询电话:2450041、442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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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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