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位于郴州市西部,与郴州、永州、衡阳3市的9个县市区接壤,现辖26个乡镇(街道)、507个行政村(社区),总面积2973平方公里,总人口88万。作为郴州市第一人口大县、地域大县和矿产资源大县,边界、资源利益矛盾突出,全县及周边地区均为社会治安复杂区域。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加快追领步伐,建设幸福桂阳”宏伟目标,积极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心打造“平安桂阳”名片,实现了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政法综治工作迈入全省先进行列,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县。
一、围绕民安为本,强化管理创新,夯实综治基础
始终坚持发展与稳定互促、富民与安民共进,着眼于解决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问题,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全县大局稳定。一是创新“打盗抢”侦破机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率先在全省成立打击城区“两抢两盗”犯罪专业侦查队,集中优势兵力,重拳打击“两抢两盗”犯罪,有效地遏制了“两抢两盗”案件高发势头,实现了“小案侦办有新作为”的工作目标。二是创新重点人员管控。创新肇事精神病人管控,各职能部门联合排查,实行从日常监管到医疗救治等方面全面管控。创新特殊吸毒人员的管控,特殊吸毒人员抓获后难以收押,释放后又屡屡作案,是禁毒综合治理的难点,通过与精神病医院协作,对其先行治疗后再予以强制戒毒,街面吸毒人员大为减少。创新青少年群体帮扶,成立“未成年人帮教中心”、“青少年法律关爱中心”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搭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工作平台,矫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三是创新医疗纠纷调处。成立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医患纠纷调处领导小组,组建桂阳县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建立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联席会议机制,配备专门调解人员,按照“防、打、引、交、保”五字方针对医患纠纷进行综合治理,搭建医疗机构内设投诉管理、卫生行政调解宣传站等平台,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调处成功率达90%以上,被誉为“桂阳模式”,其成功经验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介。四是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坚持“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工作思路。推行居住证制度,实现人口管理从常住人口到实有人口的转变。在城关镇各社区全面铺开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开展城区和城乡结合总部流动人口集中清查专项行动,澄清了底数。加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院内流动人口管理,特别是出租屋的管理,落实出租人、经营业主治安、安全责任制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重点做好了城中村及城镇周边地区的流动人口清查、建档工作,加强了流出地与流入地的衔接配合。五是创新信访接访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县级领导每周一坐访制度,实现群众来访“一条龙”服务,矛盾纠纷事项“一体化”调处,解决问题“一竿子插到底”。去年县级领导共坐班接访48天,接待群众71批482人次,解决问题378件。落实问责机制。先后出台《桂阳县信访工作责任问责实施细则》、《桂阳县非正常上访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追究对象和方式、具体办法作出明确规定,以责任落实促进信访工作正常开展。健全执法监督及涉法涉诉信访机制。通过认真开展专项执法调查和重点案件协调,妥善处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六是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强化网络建设,按2000人以下(上)村设3(5)人的标准,配齐配人民调解队伍,确保有人干事。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每年安排相当的预算经费用于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强化考评考核,制定出操作性强的《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办法》、《规范人民调解卷宗奖励办法》,明确考核内容和考核程序,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有章可循。去年,全县各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7410起,成功调处6972起,调解成功率达96%。
二、围绕民和为纲,强化重点整治,维护社会稳定
始终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哪里治安不好就整治哪里”的工作思路,不间断地组织开展各种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防范控制工作。一是大力加强重点地区整治。重点加大对“两地”(樟木、城郊)、“两案”(城区“两抢两盗”案件和黄赌毒案件)、“两边”(桂永边界、桂北边界)的重点整治。同时,强化对复杂乡镇,重点及涉边乡镇矛盾纠纷、隐患的全面排查和清理化解,切实扭转了边区、城区、农村重点地区等复杂区域的治安面貌。二是大力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从严重拳打击涉黑涉恶势力。从政法部门抽调12名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县公安局抽调15人成立专门的有组织犯罪侦查队。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把打黑除作为专项斗争来抓的要求,去年,共捣毁黑恶团伙10个,破获各类黑恶案件178起,全县社会治安明显好转。重拳打击暴力恶性犯罪。按照上级“命案必破”要求,大力推行命案侦破机制,发案下降了82%,共侦破其他恶性案件140起,破案率为89%。三是大力推进社会治安乱源整治。加大对公共娱乐休闲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和“黄、赌、毒”的清查力度,多次采取清查行动,净化社会空气,地下“六合彩”和聚众赌博等“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同时通过加强教育培训,组织成立行业协会,积极引导业主加强自律,合法经营。严格网吧管理,真正把“网站”当“公共场所”管,把“论坛版主”当“业主”管,把“网民”当“暂住人口”管,把“互联网数据中心”当“网上出租屋”管。四大力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成立以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学校周边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校地共建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学校保安队伍和技防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学校治安工作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净化学校周边环境。五是大力维护烤烟收购秩序。烤烟是桂阳和支柱产业,维护烤烟收购秩序难度大。为此,我们有针对性地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从烟草、政法、财政、税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建专门烟草稽查队伍,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有力维护烤烟收购秩序。六是大力突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组建一支300人的城区专业治安巡逻队,将巡逻队员下派到城区五个治安岗亭和城区派出所,由民警带队开展主要街面巡防,使犯罪分子无机可乘。电子防控系统网络逐步完善,共投入上千万元进行县城区及建制镇电子防控系统建设。城区初步完成了各种电子防控资源的整合以及升级改造,整合100多个单位、1000多个摄像头联网,其中公共娱乐场所、交通卡口实现了全天候的电子监控并联网,中小学和幼儿园周边的视频监控纳入了社会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工程。
三、围绕民生为先,强化源头治理,化解矛盾纠纷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调节为先的原则,进一步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政法综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一是建立预防机制。坚持信息预防,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掌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采取“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中心工作超前介入,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二是建立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要求辖区将排查到纠纷的种类、特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到稳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馈到县综治办。县综治办根据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建档立案。三是建立包案机制。对社会稳定影响较大或解决难度较大的矛盾纠纷,由属地分管领导包案落实,实行督查制度,限期解决。同时将调处责任落到驻村干部和乡镇(街道)、村班子身上,同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对重大矛盾纠纷,要求包案领导要主动介入、主动了解、主动化解,要带着问题找原因、找症结、找方法,做到以情化解、以理化解,依法化解。四是建立联动机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县、乡、部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相结合的双向工作机制,成立了县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县直各单位、各部门配有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班子,各乡镇都成立了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健全群众工作机构,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群众工作网络,将群众工作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深化县级领导联系群众工作站制度,督导检查群众工作站(组)建设和工作开展。五是完善考核机制。建立了司法、行政执法工作质量考核评议制度,把部门考评、归口考评、群众考评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有机结合起来,强化执法监督,有效地促进了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和依法办事。同时,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实行审务公开,检务公开,全面推行办案责任制、重点岗位和权力分散制、案件复查制、错案追究制,县人民法院还积极开展了“百案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县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司四家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县政协每年组织开展执法情况视察评议和案件质量检查,确保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来源:
作者:中共桂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邓芳斌
编辑:陈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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